千禧之愛健康基金會(下稱本基金會)蔬果踩點挑戰活動辦法(下稱本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9日。(活動發票日期須為此日期間開立)

活動發票登錄截止時間:2026年6月9日晚上23點59分59秒。

活動方式:
活動期間至本基金會活動網站以手機號碼透過LINE帳號綁定,即可參加。
註(1).參加者若於活動期間變更LINE帳號或手機號碼導致LINE帳號異動,因無法重新歸戶,將影響已累積之健康ACE積分,敬請見諒。
註(2):2026年底本基金會將另舉辦整年度健康ACE積分抽獎活動,詳細活動辦法預計12月前公布,敬請關注本基金會官網或FB最新消息。除本活動辦法另有約定者外,該活動辦法正式公布前,參加者已累積之健康ACE積分權益不受影響。

1.
活動期間於本活動網站中完整觀看「蔬果佔一半 健康有保障」簡介影片(下稱本影片),可獲得千禧之愛健康ACE積分1分。
2.
請依指示或於「中獎查詢」頁面中輸入正確手機號碼綁定LINE帳號歸戶,完成歸戶後,方可累計至年度千禧之愛健康ACE積分。
3.
每帳號之手機號碼每年限獲得一次本影片積分,若中途離開頁面,請重新觀看以確保健康ACE積分正確計算。
1.
參加者於活動期間將蔬果佔一半餐盤的實物照片成功上傳至本活動網站,並完成頁面所示問題填答;照片經本基金會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活動二之抽獎機會1次。
2.
審核條件:
  • 1
    照片需能清楚分辨含有蔬菜類、水果類、全榖雜糧類及豆魚蛋肉類4類食物(其中豆魚蛋肉類以選擇植物性蛋白質為佳)
  • 2
    除水果以外之食物請盡量放置於同一容器中,如大碗、盤、便當等,不同類食物盡量不要堆疊
  • 3
    蔬菜及水果加總份量需佔整體食物一半以上,且蔬菜份量應大於水果(以蔬菜:水果=3:2為佳)。
3.
參加者同意照片審核概以本基金會判斷為標準,且本基金會保有爭議解釋、裁判之最終決定權等一切權利。
4.
每帳號每日限上傳1次照片,活動期間共有4次上傳機會,上傳之任1張照片經審核通過即具有抽獎資格,每帳號至多可獲得活動二之抽獎機會1次。
5.
本基金會將於6月22日後於本活動網站「中獎查詢」頁面通知得獎者,敬請自行登入網頁查詢確認。
6.
獎項及名額:
  • 1
    7-ELEVEN一日野菜-海藻沙拉7盒(共20名),中獎者可於本活動網站查詢獎項之7-ELEVEN i禮贈序號
  • 2
    千禧之愛健康ACE積分2分(任一張照片經審核通過可獲得千禧之愛健康ACE積分2分,請依彈出視窗指示或於「中獎查詢」頁面中輸入正確手機號碼綁定LINE帳號歸戶,完成歸戶後,方可累計至年度千禧之愛健康ACE積分)
7-ELEVEN i禮贈序號兌換方式:至7-ELEVEN ibon機台點選「好康/紅利」→「好康活動」→「i禮贈序號補券」→輸入「i禮贈序號」→產出小白單電子券(下稱本券)→至7-ELEVEN櫃台兌換。

i禮贈序號使用注意事項:

1.本券請於7月14日前兌換完畢,汙損或遺失恕不補發。

2.本券限兌換指定獎項乙次乙個,兌換條碼一經7-ELEVEN門市刷讀完成兌換後,即自動失效無法再次兌換。本活動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顏色皆以實物及本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獎項圖片(示)僅供參考。本活動之獎項中奬者亦不得要求獎項更換、挑選或轉讓或折換現金,本基金會保留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

3.本券不得折抵現金或點數或其他要求,逾期視同作廢。

4.本券不得與其他促銷活動合併使用,也不計入7-ELEVEN舉辦之全店集點活動消費金額內。

5.非開立7-ELEVEN發票之特殊門市(如:台鐵門市、部分學校、廠辦及商場門市),及雖使用7-ELEVEN發票,但為集團關係企業門市,恕無法提供兌換,請至鄰近其他門市兌換。

6.本券使用時需符合本券載明之獎項品牌及規格,並以該門市實際販售之商品庫存數量為準,兌換前請先確認門市是否有足夠數量及獎項是否於效期內(兌換條碼一經7-ELEVEN門市刷讀完成兌換後,即不得要求退貨、更換或重新兌換)。

一日野菜-海藻沙拉 X 7盒 一日野菜-海藻沙拉 X 7盒
1.
活動期間到7-ELEVEN實體通路消費2筆沙拉、水果、袋裝蔬菜或含蔬菜之餐盒、三明治等參與本活動商品並登錄對應之2張發票資訊(僅限7-ELEVEN開立電子發票且發票日期皆須為活動期間內;每筆消費限對應1張發票;同1張發票不得重複登錄),經本基金會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活動三之抽獎機會1次。2張審核通過發票中若有包含「Zespri紐西蘭奇異果」任一品項,可另獲得活動三之Zespri加碼贈品抽獎機會。
2.
請點選連結瞭解7-ELEVEN參與本活動商品;為鼓勵民眾多攝取新鮮原態食物,零食、飲料、甜點、蛋糕、果汁、果乾等品項皆不列入本活動品項;地瓜、南瓜、玉米、馬鈴薯等屬於全榖雜糧類食物者,亦不列入本活動品項。
3.
符合活動三之消費,每累計登錄2張發票且經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活動三之抽獎機會1次,登錄越多發票中獎機率越高。承前句,例如登錄4張發票審核通過可獲得抽獎機會2次、登錄5張發票審核通過可獲得2次、登錄6張發票審核通過可獲得3次。
4.
發票金額需大於1元且活動商品不得為免費兌換。
5.
參加者需填寫完整中獎聯絡資訊包括姓名、收件地址及電話,以利中獎時本基金會依此寄送獎項(不包含iPhone17),如未完整填寫視同放棄。
6.
本基金會將於6月22日後於本活動網站「中獎查詢」頁面通知中獎者,敬請自行登入網頁查詢確認,本基金會將於7月10日前寄送獎項(不包含iPhone17)予中獎者。
7.
獎項及名額:
  • 1
    Apple iPhone17(256G) 1支(活動三7-ELEVEN踩點及活動四統一集團指定通路踩點,合計共1名)
  • 2
    7-ELEVEN商品卡500元1張(共20名)
  • 3
    Zespri加碼贈品-Zespri 陽光金圓頭奇異果禮盒1箱(共10名)
  • 4
    Zespri加碼贈品- Zespri奇異兄弟旅行版1份(共20名)
  • 5
    Zespri加碼贈品- Zespri化妝包多層拉鍊收納袋1份(共20名)
  • 6
    千禧之愛健康ACE積分3分(累計達2張發票經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每帳號之手機號碼僅限獲得1次,超過2張發票不再累計)
iPhone17(256G) iPhone17(256G)
7-ELEVEN商品卡500元 7-ELEVEN商品卡500元
Zespri 陽光金圓頭奇異果 25入箱裝 Zespri 陽光金圓頭奇異果 25入箱裝
Zespri奇異兄弟旅行版 Zespri奇異兄弟旅行版
Zespri化妝包多層拉鍊收納袋 Zespri化妝包多層拉鍊收納袋
1.
活動期間到統一企業集團6家指定通路,即聖德科斯、統一生機(僅限購物網)、鮮拾、星巴克(僅限開立星巴克電子發票之實體門市消費與行動預點,百貨及商場內門市不適用)、21風味館(僅限開立21風味館電子發票之實體門市,百貨及商場內門市不適用)、康達盛通(僅限量販店及超市,點此查詢門市)消費2筆蔬菜、沙拉、水果或含蔬菜之餐盒、三明治等參與本活動商品並登錄對應之2張發票資訊(發票日期皆須為活動期間內;每筆消費限對應1張發票;同1張發票不得重複登錄),經本基金會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活動四之抽獎機會1次。
2.
為鼓勵民眾多攝取新鮮原態食物,零食、飲料、甜點、蛋糕、果汁、果乾等品項皆不列入本活動品項;地瓜、南瓜、玉米、馬鈴薯、蓮藕、山藥、芋頭、荸薺等屬於全榖雜糧類食物者,亦不列入本活動品項;請點選連結瞭解星巴克及21風味館參與本活動商品。
3.
符合活動四之消費,每累計登錄2張發票且經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活動四之抽獎機會1次,登錄越多發票中獎機率越高。承前句,例如登錄4張發票審核通過可獲得抽獎機會2次、登錄5張發票審核通過可獲得2次、登錄6張發票審核通過可獲得3次。
4.
發票金額需大於1元且活動商品不得為免費兌換。
5.
參加者需填寫完整中獎聯絡資訊包括姓名、收件地址及電話,以利中獎時本基金會依此寄送獎項(不包含iPhone17),如未完整填寫視同放棄。
6.
本基金會將於6月22日後於本活動網站「中獎查詢」頁面通知中獎者,敬請自行登入網頁查詢確認,本基金會將於7月10日前寄送獎項(不包含iPhone17)予中獎者。
7.
獎項及名額:
  • 1
    Apple iPhone17(256G) 1支(活動三7-ELEVEN踩點及活動四統一集團指定通路踩點,合計共1名)
  • 2
    統一超商禮券1,000元1張(共20名)
  • 3
    千禧之愛健康ACE積分1分(累計上傳2張指定通路開立之發票即可獲得,每帳號之手機號碼僅限獲得1次,超過2張發票不再累計)
iPhone17(256G) iPhone17(256G)
7-ELEVEN禮券1000元 7-ELEVEN禮券1000元
注意事項:

  • 本活動僅限7-ELEVEN實體通路及統一集團指定通路之電子發票(包含紙本電子發票及手機載具電子發票)參與; 傳統發票、非電子發票、以及非指定通路之發票交易明細,恕無法參加本活動。同一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使用OPENPOINT會員載具或統一集團指定通路會員載具者,若找不到發票隨機碼,可藉由切換至『傳統發票』欄位(僅替代欄位並非本基金會同意傳統發票參與)上傳無實體發票截圖,完成登錄活動發票至本活動網站,敬請留意。
  • 獲中獎機會之消費發票、交易明細正本請務必妥善保存,以利本基金會兌獎審核。若中獎Apple iPhone17(256G) 1支,該名中獎者應檢附中獎發票、交易明細正本或影本連同領獎信函(由本基金會提供)回函;若中獎發票正本遺失、被竊、損毀、變形致無法辨認者,仍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查詢並截圖,證明內容需清楚顯示發票號碼、消費日期與購買品項; 若仍無法提供前述有效證明,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及權利,不得異議。如有仿冒、變造或以違法途徑取得中獎之發票者,除不得兌換獎品外,本基金會將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人及行為推究法律責任。中獎者所提供之發票正本或影本及所有繳交之文件恕不退還。
  •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與個資法之規範,如有違反,本基金會查證屬實後有權取消其參加、積分與中獎資格。
  • 中獎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內容,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本基金會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若因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繫中獎者或獎項無法寄出,視同放棄中獎權利,本基金會恕不負責,亦不進行候補。
  • 獎項一旦寄出後,若有遺失、遭冒領或偷竊等喪失佔有之情形,本基金會恕不負責補發。領獎後獎項之使用與維護,本基金會概不負責。
  • 若中獎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任何規定或有任何經本公司認定有妨礙本活動之情事者,本基金會保有取消其參加、積分與中獎資格,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人及行為推究法律責任。
  • 獎項內容及品質應參照獎項生產商或服務商提供之標準,如因使用該獎品產生任何爭議,由該獎項之提供廠商承擔全數責任。
  •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之民眾參加,獎項發送或領取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 本抽獎活動為機會中獎,獎項內容與規格皆以實物為準,獎項均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中獎資格不可轉讓予第三人。
  • Apple iPhone17(256G)中獎者請備妥兌獎指定資料,於兌獎截止日前(含)(以郵戳為憑)完成兌獎程序。兌獎截止日為2026年6月30日。逾期回覆、未回覆、未依格式要求完成中獎稅匯款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領獎信函中的中獎者姓名需與參加者姓名相同方可領獎。Apple iPhone17(256G)中獎者請自行至本活動網站下載並列印領獎回函,填寫中獎者資料並附上「領獎回函正本」+「中獎發票/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無身份證者,請以戶口名簿影本替代,未滿18歲者,由父母或監護人出具同意並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代領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中獎稅匯款單影本」(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應提供),於2026/06/30前以掛號信件寄至本基金會地址【110206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9號23樓 財團法人千禧之愛健康基金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期回覆、未回覆、未依格式要求完成中獎稅匯款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獎項不補抽,獎項均不得指定。本基金會收件後將進行領奬資料查驗審核,領奬資料經本基金會審核判定合格者才符合領獎資格。
  • 本基金會收到兌獎指定資料並確認無誤之後,將聯繫中獎者相關兌獎相關事宜。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基金會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因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不正確,或其他非不可抗因素,導致本基金會無法取得聯繫者,則視同放棄兌換資格,且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候補,中獎者同意本基金會無須為此負任何責任。若未收到本基金會來電,則需於回函寄出後三個工作天內主動聯繫本基金會,若未主動聯繫即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亦不進行候補。
  • Apple iPhone17(256G)獎項將於2026年7月10日後始安排領獎事宜。
  • 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需代扣20%稅金,並需於領獎截止日前依領獎辦法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獎。
  • Apple iPhone17(256G)獎項領獎發票說明:
    • 1
      以【實體發票】(即有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提供證明者,須將實體發票正本或影本(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交易明細)與其他本基金會指定文件,於兌獎截止日前(含)以郵局掛號寄至本基金會地址進行驗證審核。
    • 2
      以【無實體發票】(即無列印紙本電子發票∕手機條碼電子發票∕非手機條碼電子發票)提供證明者,須將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須包含發票號碼及交易明細)列印成紙本(詳見下方第3點及第4點),並附上載具號碼(手機條碼∕悠遊卡卡號∕一卡通卡號等)與其他本基金會指定文件,於兌獎截止日前(含)以郵局掛號寄至本基金會地址進行驗證審核。
    • 3
      「載具發票/雲端發票」登錄者,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載具查詢消費發票」,下載或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須包含購買通路、日期、發票號碼及交易明細)列印紙本,於兌獎截止日前(含)以郵局掛號寄至本基金會地址進行驗證審核,作為兌獎之依據。
    • 4
      使用非手機條碼之載具(如icash等)消費並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發票),電子發票請先至統一超商ibon機台會員查詢內查詢,並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須包含購買通路、日期、發票號碼及交易明細)列印紙本,於兌獎截止日前(含)以郵局掛號寄至本基金會地址進行驗證審核,作為兌獎之依據。
    • 5
      使用退貨發票者,視同無效發票,不具中獎資格,不得領獎,中獎者不得異議。為配合購物網七天鑑賞期規定,參加者於活動四登錄之發票,本基金會系統將自動於7天內進行二次審核,若因退貨致發票作廢,系統會重新判定該張發票審核不通過。
  • 除本活動辦法另有約定者外,如參加者有任何違反本活動辦法之情形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積分與中獎資格、請求返還獎項及請求損害賠償等。本基金會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 每位參加者即使使用不同手機號碼、綁定不同第三方帳號或其他方式重複參與,僅限獲得活動一、活動二、活動三及活動四之一次健康ACE積分。此外,每位參加者於活動一、活動二、活動三及活動四各限中獎一次(惟Apple iPhone17(256G)中獎者,活動三、活動四合計僅中獎一次)。若經查證同一人使用不同手機號碼或帳號於同一活動中重複中獎,本基金會將取消涉前述情形之全部手機號碼或帳號之積分、中獎資格。
  • 如有任何因個人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本基金會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無法參加本活動,本基金會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一旦發現有蓄意攻擊本活動相關網站或本活動之程式、或有使用該等不當程式之參加者、或以任何方式擾亂本活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方式導致系統異常或竄改網站程式機制而影響活動結果),本基金會有權取消該參加者之參加、積分紀錄與抽獎及中獎資格。因此中獎者,其中獎無效,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本基金會保留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或解釋本活動及本活動辦法等之一切最終權利,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 參加者提供或任何與本活動的資料及紀錄,皆以本基金會的電腦系統時間紀錄為準。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通訊傳輸之技術障礙或不可歸責於本基金會之因素,使得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或錯誤等,致無法參加本活動積分、抽獎,本基金會不負任何責任,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台端詳閱:


  •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財團法人千禧之愛健康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及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合稱活動單位)。
  • 蒐集之目的:行銷或促銷活動。
  •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辨識個人者中之姓名、 電話、E-mail、地址、LINE帳號)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台端參加2026年「蔬果踩點挑戰」網路活動日起至活動結束後12個月止。中獎者自台端參加本活動之日起至稅法要求之保存期限止。
  •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基金會營運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活動單位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含獎項贈送)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向本基金會(活動服務信箱 health@1000-love.org,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 00 ~ 12 : 00、13 : 00~17 : 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台端填寫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遞送至活動單位收執時,均視為台端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活動單位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台端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台端選擇不願填寫,將無法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
  • 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本基金會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保障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